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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7-12
猶太教食物禁忌

 猶太教食物禁忌 

    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物,英語稱為:Kosher,普遍意譯為潔食(潔淨的食物),是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材。除了限制了教徒可食動物的種類外,其屠宰及烹調方式亦受影響。

    在舊約聖經中紀錄了各種可食與不可食的動物名單。名單首先把動物分成「潔淨」與「不潔淨」兩類。不潔淨的食物不但不可食用,亦不可接觸其屍體,否則直到當天晚上均屬不潔,並須洗滌衣服。如已放入器物中,要麼好好清洗,要麼乾脆打碎(陶器)。而受屍體污染的水乃禁忌中的禁忌。 

1.      家畜類:具體而言,牛、羊、鹿為可食的獸類。而駱駝、岩貍、兔子、豬、馬,不符合上述條件(不反芻的動物和蹄沒有分兩瓣的動物),是「不潔」而不可食。

2.      海產類:凡是水中有鰭有鱗的,不論是海裡的,或河裡的,都可以吃。按此規則,大部份的魚類可以食用(鯊魚、鰻魚、鯰魚等除外),而一切貝類及其他海洋生物如蝦兵蟹將等都不可食用。

3.      家禽類:雞、鴨、鵝以外的鳥皆屬禁食。

4.      昆蟲類:可吃的是:飛蝗之類,蚱蜢之類,蟋蟀之類和螽斯之類。其他凡有翅,四足爬行的昆蟲,都是禁止的。 

★預備食物  

    屠夫須以一刀割斷喉管,以減少動物死亡前的痛苦。而屠夫亦須信仰虔誠,守安息日,不但從技術,而是從信仰的基礎上知道不能讓動物受苦。事後亦要檢查屍身是否符合食用標準,然後再放血及挑出腳跟。所以猶太社區的屠夫亦常是經師,Kosher專門肉食工廠會有駐場經師。 

★烹調     

    猶太烹調一大禁忌是肉乳相混(將肉類和奶品混合)、一起烹煮或在同一餐食用;但魚及其他食物屬於中性,不受影響。除特殊情況外,肉類的奶品的相隔進食時間亦須相隔6小時;盛載過肉類的容器須待24小時後方能盛載奶品,而盛載過奶品的容器須待24小時後方能盛載肉類。故此信奉猶太教者一般把盛載肉類和奶品的容器分開使用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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